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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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9〕31号)和《重庆市改进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使用方式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支持开展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水平提升试验示范工作。为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现提出如下申报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为抓手,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进程,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要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新要素的作用,不断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一)坚持创建驱动。积极推动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加快智慧农业标准规范制定,规范产业数据收集和AI数据模型打造,做好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新技术研发、引进、改造、组装、熟化和推广。
 
(二)强化试点示范。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以产业链关键环节改造提升为重点,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智慧农业以点带面逐步发展。
 
(三)规范项目管理。采取主体申报、考核验收(县级验收、市里抽查)和竞争淘汰三大机制,择优遴选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打造政府拿得出、部门打得响、农民信得过的精品工程,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带动提升我市智慧农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及内容
 
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无极4平台登录网址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以产业链关键环节改造提升为重点,坚持研究开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相结合,大力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探索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
 
(一)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智能化建设。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开展智慧农业技术攻关和智能化先行试点,促进智慧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加工流通、市场销售、安全追溯4个关键环节融合应用。制定一批智慧农业应用标准规范,研发一批低成本、实效好的智慧农业技术,推广一批农业智能化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规范一批产业数据采集方式,构建一批生产管理AI数据模型,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试点建成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探索出可复制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模式。
 
(二)提振农产品网销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网销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电商化改造能力。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主体,推动优质农产品精准对接市级农产品电商资源平台,实施农产品产品、品牌、服务信息化改造,推动形成我市农产品电商大数据。建设和优化区域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提高区域农村电商物流集约化、规模化、智慧化水平,提升农产品电商配送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和投入品监管,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数据自动化、智能化采集,应用区块链技术使追溯数据上链,提升监管农产品全链条、全流程、全领域质量安全能力。
 
(三)打造农业特色“互联网”示范小镇。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和环境因素,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建设,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将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融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征和社区功能的农业特色“互联网”示范小镇。推动智慧农业与互联网、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入融合,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总体目标与考核指标
 
1﹒总体目标。打造一批智慧农业产业园和全产业链智能化示范基地,提振农产品网销能力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水平,促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进程,实现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水平提升,促进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2﹒考核指标。产业链关键环节智能化建设实现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和应用模式落地,且具备复制推广作用;农产品网销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互联网”示范小镇需具备示范效应。
 
三、申报条件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开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2.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周期为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水平试验示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贷款贴息、担保贴费、设施设备购置等,根据产业规模大小、关键环节实施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每个示范项目建设补助控制在50—100万元之间。
 
对于具有相对固定性、连续性的示范项目,可同步编制期限不超过3年的实施方案,将总体绩效目标在三年内统筹设定,并明确分年进度安排,做到衔接有序、切实可行。
 
四、申报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实施主体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水平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可根据上述要求和自身条件,因地制宜申报项目,每个区县限申报一个(格式见附件1、2)。
 
五、申报程序
 
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要求采取公开竞争申报等规范程序确定补助对象、编制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筛选,排出优先序,确定2019年度实施项目并发布入围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实施方案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件和纸质件报市农业农村委。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成长性好、辐射范围大、服务能力强的主体开展申报。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后方可调整。
 
2.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3.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向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报备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市农业农村委将适时指定第三方服务组织进Anchor行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相关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4.各区县要主动作为,拓宽智慧农业发展资金投入渠道,尤其在农村金融撬动上有新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5.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信息化处:万俊新,联系电话:89133213,计财处:刘弘博,联系电话:89133274;市财政局农业处:瞿波,联系电话:67575326。
 
附件:1.2019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2.2019年优势特色产业智能化水平提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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