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黄蕾 聂某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投资有一天会栽在朝夕相处的银行同事身上。
自2006年6月起便在重庆农商行担任办公室岗位工作的聂某某,于2014年3月在同事刘某某的推荐下购买了20万元由北京汇通康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通康泰公司”)发行的“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基金”。后因该“基金”产品系违规理财产品,致使聂某某在获取了12000元的投资收益后,投资本金无法收回。
和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5名重庆农商行员工。记者注意到,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15篇与重庆农商行相关的判决书,均与重庆农商行员工刘某某销售“飞单”旧案相关。15份判决书涉及6名重庆农商行内部员工及9名银行客户,无极娱乐怎么做代理 投资金额超1200万元,其中,6名内部员工共计投资191万元。
聂某某以“重庆农商行未尽到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造成其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上述案件里,重庆农商行依法分别均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判决书细节透露,重庆农商行作出回复,确认该行内部员工包括支行副行长、总行部门负责人等在内的51人购买了刘某某推介的前述“基金”产品及其他类似“基金”产品。
员工在行内长期推销“非正规”基金产品
根据判决书,刘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无极集团总代理 在重庆农商行长期向他人推介类似的“非正规”基金产品,该行为持续数年之久。
刘某某表示,其自2010年开始和重庆农商行的同事开始以个人名义购买一些非重庆农商行的理财产品。2014年,其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北京汇通康泰公司的项目,并告知同事。
判决书显示,刘某某在2014年3月17日至2015年2月期间,任重庆农商行营业部业务发展四科副经理,具体负责营业部零售条线工作,履行二级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职责,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各项工作。
2014年3月,刘某某在重庆农商行的营业场所内向行内多名员工推荐发行的“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基金”,投资期限为12个月,年化收益为12%。此项目由包括聂某某等6名银行员工在内的23人共同投资720万元。据聂某某反映,无极荣谈代理 刘某某向其承诺给予固定回报并表示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有多项担保,承诺不会出现风险。
不过,聂某某等6名行内员工在2014年10月收到半年投资收益12000元后,直至投资期限届满,再未收到投资收益,投资本金亦无法收回。
后来经查,北京汇通康泰公司、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基金等均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2016年2月2日,北京汇通康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北京汇通康泰公司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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