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项目日前出炉。央行营业管理部官网6月2日发布11个拟纳入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无极4代理黑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第一批试点入选机构类似,第二批11个项目中6例单独申报,5例携手“入盒”,应用主要聚焦金融数字化场景,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总体来看,试点项目仍以“成熟稳妥”为主,不乏一些已经达到生产级的应用。
记者也注意到,自第一批试点开始,就存在认为项目“创新性”不及预期的舆论。有专家在接受《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寻找创新与风险的监管平衡点并不容易。监管创新试点机制在运行中还需要不断进行后续完善。此外,在入盒机制上,在当前“申报”方式外,应探索将更多工作“前置”,比如通过引入孵化机制更好发现和培育创新应用。
保险、支付项目首次入盒
根据央行营管部官网,第二批试点项目主要包括: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5G+智能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产品、“一路行”移动终端理赔产品、多方数据学习“政融通”在线融资项目、天翼智能风险监控产品、国网智能图谱风控产品、移动金融云签盾、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eKYC)、智能云小店服务等。
其中,单独申报的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中国人寿(601628,股吧)财产保险、拉卡拉(300773,股吧)支付。
通过金融科技公司与持牌机构联合申报的包括:腾讯云、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北京分行;中国电信与翼支付;国网征信与邮储银行;中金金融认证中心与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北京分行;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北京中关村(000931,股吧)银行以及百信银行。
央行营管部方面表示:此次试点的一大特点是拓展了业务范围和申报主体:公示应用横向拓宽了金融业务范围,覆盖了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等领域;纵向延展了申报主体,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无极4荣耀代理赚钱吗?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应用场景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
另一个特点是注重“抗疫基因”。针对抗疫和复工达产需要,优先选取具有抗疫特性的应用进入试点,如工行、建行、中国人寿的试点应用打造非接触式金融服务,提升疫情下金融服务可得性;北京银行、国网征信的试点应用高效便捷提供信贷支持,加快推进企业复工达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3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征集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第二期)的公告》。较第一期要求出现微调。公告要求“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同时,项目需符合“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及“需监管支持”四项特点。
一位参与项目评定的专家告诉记者:在这里,金融科技公司的定位总体看是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第二批中的翼支付、卡拉卡虽然是持牌支付机构,但也视为金融科技公司。四项原则中,“需监管支持”可以理解为,有可能是全新的业务模式,怎么当无极4代理压根没有监管办法可以覆盖,又或者是一些技术升级的应用,监管上有原则无细则。
“监管沙盒”推出的一大目的在于解决监管与创新的矛盾、特别是堵截监管空白或者交叉地带的潜在风险。记者注意到,从前两批的试点项目来看,仍然保持了较低的“风险系数”,突出技术可控,多为生产级的成熟应用。
比如第一批试点中 “微捷贷”“快审快贷”,均是已经开展两到三年的业务;而第一批中“手机POS创新应用”、第二批中“智能云小店服务”,均是申报机构重点打造、较为成熟的战略级产品;此外第二批中“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也是市面上常见的智慧银行产品。其风险提示主要为:需关注其集成技术的稳定性,如智能语音交互答复不准确、机器人/车移动物理碰撞等风险。
创新与风险仍待平衡
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这一概念最早来自英国。2015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将“监管沙盒”定义为,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中,从事金融创新的机构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获得“宽松版”的监管环境——按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并取得授权后,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监管部门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正式的监管授权,并在这个空间之外予以推广。
在去年12月底的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表示:与国外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相比,中国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既与国际接轨,即都秉承柔性监管的理念,又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现代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安全、普惠的金融创新发展环境。
但业内也有声音认为,相对成熟的应用是否有必要“入盒”?
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车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寻找创新与风险的监管平衡点并不容易。“市场认为一些太成熟、已经有生产级应用的案例入盒价值有限,但如果项目太过初级,仅仅是一个空想阶段的策划书或者小样,很难评估其实际隐患,把过大创新风险责任转嫁给监管,也不合理。”
上述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框定的“四原则”仍旧比较笼统,试点应用的申报选拔机制后续还有待完善,应该探索建立一套更细化的指标体系。“目前的问题是,单纯依靠自行申报,很难看到极其符合四原则的案例。”
车宁也倾向认为:监管沙盒不应该是一套封闭的制度体系。在入盒之前,应该将遴选机制前置。比如通过广泛调研去真正发现创新点,继而通过孵化方式逐步成熟至入盒,相信能更好地提高项目的质量与创新性。
在上述专家看来:所谓柔性监管,应整合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多方共治,如行业第三方、自律组织等。“随着入盒项目来越多,仅仅依靠非常态的专家组去评定筛选的机制也可能捉襟见肘,是否可以将此工作常态委托给自律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创新、调动各方力量,不该只是监管+企业的二元关系,机制合理后,才能产生好的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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